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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敦公约》项下《铁路议定书》研讨会于我校成功举行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2017年3月28日,由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商务部条法司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商法统一化中心(UIBE Research Center for Unification of Commercial Law)共同主办,商法统一化研究中心具体承办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开普敦公约》)项下《卢森堡铁路车辆议定书》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会议现场
出席会议的有UNIDROIT秘书长José Angelo Estrella Faria教授、法律官员Neale Bergman先生和铁路设备国际登记处执行董事Elizabeth Hirst女士三名外方专家,中方的出席嘉宾包括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条法司流通法律处副处长刘克毅等法律工作者和大学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商法统一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石静霞与部分法学院师生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克毅主持。
 
叶军首先致开场辞。他对FariaHirst以及各位专家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大家对《开普敦公约》的相关工作与条法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叶军指出,此次研讨会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借Faria秘书长访华之机,与中国的主管部门、产业界的代表和专家学者进行直接的对话。
石静霞在致辞中对各位参会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介绍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国际经贸法、民商法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和国际化办学特色,着重强调了雄厚的师资力量和高素质的学生,指出法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能力。同时作为UNIDROIT理事会的理事,她介绍了《开普敦公约》与中国采纳的相关情况及问题。
UNIDROIT 秘书长Faria就《开普敦公约》的情况、《航空器议定书》的实施效果和《铁路议定书》的进展进行了专题发言。Faria首先感谢了叶军及石静霞的邀请和会议筹备工作,同时他表示,每一次来到中国都能够感受到中国对于UNIDROIT工作非常重视,中国在促进国际私法的统一和相关条约的实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希望中国考虑并签署《铁路议定书》。国际铁路登记处Regulis SA公司执行董事Hirst进行了题为《铁路设备国际登记处的运作机制和<铁路议定书>的积极作用》的专题发言。Hirst女士重点介绍了国际铁路登记处的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圣平以《<铁路议定书>与我国动产担保制度的衔接》为主题进行了专题发言。他就四个方面的问题发表了看法:一是铁路车辆融资交易类型,二是登记制度的配合,三是对债权人的违约救济,四是优先顺位规则,即如果中国加入《铁路议定书》,就哪些事项做出声明时要重点考虑。高圣平还提到了胜诉债权作为可登记利益的问题。
会议最后,Faria和叶军进行总结发言,高度认可了此次研讨会的价值,希望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是一个好的开始,将来能有更多这样的机会共同讨论此类的专业问题。研讨会在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