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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

 

 

外经贸学教务字201415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

2014年修订稿)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三、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同时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四、推免生对象仅限于我校毕业后不出国攻读研究生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独立学院学生)。

五、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学生处及团委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统筹管理推免生的遴选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有关硕士点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工作。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应报教务处备案。

六、每年学校将推荐遴选计划根据各学院毕业学生的人数,按一定比例下达到相关学院;全校各硕士点均可接收推免生,但各硕士点每年是否接收推免生的数量由各学院确定。

七、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申请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推免生的学生,其数学类课程每门成绩不低于75分。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大学外语的平均学习成绩不低于80分,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的平均学习成绩不低于80分。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的60%,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的80%;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英语四或八级考试不低于70分,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的75%

(三)身心健康。

八、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重大成绩的学生(如在国内外B类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期刊排名认定以学校科研处标准为准),由本专业3名教授特别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但应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九、推免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生计划,确定本年度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制定工作计划并予以公布。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分专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课程学分成绩与奖励分之和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5倍确定初选名单。

课程学分成绩为第一至六学期所有课程的加权学分成绩。分两部分计算

第一部分:普通课程加权学分成绩×40%

注:普通课程是指除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以外的其他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听力、重修)

第二部分: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的加权学分成绩×60%

每门课程的学分成绩=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学生的加权学分成绩=课程学分成绩之和/课程学分之和。

奖励分是为奖励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体育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加分。加分标准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估办法》中“第六条:综合加分”。奖励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列入推免生初选名单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推免生选拔综合测试(笔试或面试)。测试科目由各学院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应涵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内容,重点是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推免生计划确定推免生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汇总,并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综合考核学分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考核学分成绩=(课程学分成绩+奖励分)×70%+测试成绩×30%

(六)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七)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十、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

十一、接受推免生的学院应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学生的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系统操作说明以我校研究生院的工作通知为准。

十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遴选,由学校团委另行发文。

十三、监督管理

(一)学校应及时公布本年度学校有关推免生资格、学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二)学校成立接受学生申诉的“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提出的申诉;对已经受理的申诉要限期向考生说明申诉结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此前学校印发的有关推荐和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49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95日印发